继续教育与国际交流处部门工作职责
1.组织、协调、指导全院社会培训和国际交流工作。优化、整合学院的社会服务资源,根据社会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培训和国际交流工作,有效提升社会培训和国际交流工作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及有关继续教育的政策、法规,制定落实学院继续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好继续(成人)教育管理工作。
3.不断完善内部机构设置,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自身建设。
4.牵头社区学院、乡村振兴学院日常工作,负责开展社区人员和乡村振兴人员的各类培训。
5.负责联系企业和社会培训服务,根据需求,承接面向社会各类培训。
6.依托各类培训基地,牵头并组织开展校内外各类继续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和认定工作。
7.加强培训项目负责人库、师资队伍库和班主任库建设,开发培训包,推进培训资源建设和模式改革。
8.研究制订学院国际交流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划,贯彻执行对外方针、政策和有关法规的情况;协调、处理学院国际交流工作和涉外活动事务。
9.拟定国际交流活动计划、经费预算,组织协调以学院举办的相关涉外活动,协调处理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组织接待来本院考察、访问人员,统筹安排院领导和师生的国际交流活动。
10.负责学院与国外友好学校的校际交流工作。
11.负责办理因公出国(出境)人员的报批、派遣手续,以及外国文教专家的联系与聘请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外国文教专家的生活接待和管理工作。
12.负责学院外事队伍建设,对学院国际交流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教育、宣传及业务培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检查国际交流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
13.服务“一带一路”国家建设,对接国际学生人才培养和境外培训需求,提供各类技术技能培训工作。
14.做好继续教育与国际交流工作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